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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雷锋 微公益”主题活动暨成立“荆楚学子微公益互助基金”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雷锋 微公益”主题活动

暨成立“荆楚学子微公益互助基金”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高尚的校园文化,创新学雷锋活动形式,培养当代大学生关爱他人、服务社会的优秀品质,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鼓励大学生锻炼自我、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促进文明湖北和幸福湖北建设,团省委学校部、省青基会秘书处决定联合各高校开展“学雷锋微公益”主题活动,并成立“荆楚学子微公益互助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力微公益   传递正能量

二、活动形式

在团省委学校部、省青基会秘书处的指导下,各高校团委组织大学生公益社团或团队在课余时间走出校园(原则上面向社会劝募,不在校园内开展),开展各种类型的“学雷锋微公益”爱心劝募活动,把学生募集的爱心善款集中起来,共同设立“荆楚学子微公益互助基金”,并将各学校募集的资金,用于该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以达到大学生爱心互助的目的。

三、活动内容

1.公益劝募。各高校团委要积极争取学校党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与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学生积极参与爱心公益事业,充分调动公益社团组织和学生团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开展丰富多样、主题鲜明的爱心活动,面向社会筹集爱心善款,如网络劝募、“卖旗”、义演义卖等。与此同时,校、院两级团委要加强对各学生团队的指导,及时总结提高,合理评比激励,帮助提升学生的思想境界和实践能力。

2.爱心助学。每学期将各高校募集爱心善款用于资助本校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热爱公益的学生,资助人数及金额由该校上一学期筹集的款项决定。高校团委应公示本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组织基层团组织推荐,并配合团省委学校部、省青基会秘书处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各高校团委应举办一定形式的活动,请参加公益劝募的学生公益团队负责人代表给受助对象颁发助学金,体现爱心传递的理念。

3.总结评优。每学年将组织一次全省“学雷锋 微公益”主题活动的总结评优,对表现突出的学校和学院团委、学生公益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给所有参与该活动的学生公益团队和个人发纪念证书。为鼓励大学生公益劝募形式的创新,还将评选表彰优秀公益项目。

四、资金管理

1.设立基金。在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子科目,成立湖北希望工程荆楚学子微公益互助基金。基金帐户设在武汉市工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户名: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帐号:3202005909000228570。

2.资金上缴。各学生团队定期将募集的爱心善款(可适当扣除公益募捐过程中的公共交通费用和材料制作费用)存入基金账户,并妥善保管好银行凭证和费用票据备查,还需将银行凭证复印后交学院或学校团委汇总。每学期结束之前各学校团委将汇总结果报省青基会秘书处,以便省青基会核对结算。各学生团队募集的爱心善款要足额上缴,严禁私分和私支,严禁弄虚作假。

3.资金下拨。每学期省青基会将各学校募集的爱心善款全额下拨至学校团委,要求各学校团委至少将其中的97%用于贫困大学生资助,至多3%用于制作统一标识和纪念证书等(标识和证书由团省委、省青基会统一设计,由各学校就近就便制作。第一批学生公益团队的标识和纪念证书的制作费用由省青基会承担)。

    4.监督审计。由团省委学校部、省青基会秘书处和高校团委负责人联合成立专项基金理事会,负责基金管理和运作,督促和管理此基金的具体实施,确定基金年度资助名单等,对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基金接受严格规范的会计和财务管理,设置独立的帐簿。每年委托审计单位对该基金进行专项审计。

5.信息公开。每个学期将在省青基会网站上对各学校每个 公益团队所募集的爱心善款的金额和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公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学雷锋 微公益”主题活动,设立“荆楚学子微公益互助基金”,对于弘扬新时代的雷锋精神、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和推动高校青年公益事业发展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团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支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