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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助(奖)学金划拨及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助(奖)学金划拨及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团委:

现将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各类希望工程助(奖)学金划拨及资助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做好划拨工作。

一、资助名额及资助金额

本次下拨的各类助(奖)学金共资助贫困学生1507名(其中,小初生1416名、高中生85名、大学生6名),下拨资金总额为1,019,500元。各类资助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一)零散结对

根据历年安排及捐方意愿,本学期零散结对资助大中小学生70名,划拨助学金61300元(其中,小学生28人,500-1000元/学年/人;初中生21人,500-1200元/学年/人;高中生15人,500-1000元/学年/人;大学生6人,1000-2000元/学年/人)。零散结对资助情况见附件1(此部分包括专项奖学金“志远基金”)。

(二)专项助学金

1.“志远”基金

“志远基金”由已故老人谢志远女士于2004年将生前遗产捐赠至省青基会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该基金存款利息用来资助我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捐方亲属的意愿,该奖学金此次继续资助大学生2名,资助标准2000元/学年/人,本学年“志远基金”发放2名大学生助学金共4000元。拨款明细见附件1。

2.腾讯公益助学金

腾讯公益助学金由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于2010年捐资200,000元设立,定向用于资助枣阳市杨垱镇海胜希望小学的学生,连续资助5年,每学年资助400名,资助标准为100元/人/学年。2014—2015学年为最后一年,需划拨助学金40000元。拨款明细见附件2。

3.国华希望奖励基金

“国华希望奖励基金”由香港国华商业银行于2001年向我会捐资5万元人民币设立,该基金存款利息专项用于大悟县丰店镇中银国华希望小学资助奖励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该基金按学年资助,受助学生由学校每学年末推荐,县团委初审,省青基会核准后予以划拨,资助名额固定为每学年5人,资助标准为200元/学年/人。2013-2014年度需划拨5名小学生资助款1000元。拨款明细见附件3。

4.简然?爱基金

“湖北希望工程简然·爱基金”是由湖北广播电视台广播工作部于2014年4月成立的爱心基金,以曾获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的湖北省广播电台著名节目主持人简然名义设立,旨在发挥广播媒体优势,动员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关爱资助贫困失学儿童、残障儿童的学习生活。2014年8月,“湖北希望工程简然·爱基金”募集96000元,按1000元/人/学年的资助标准,对省内32名贫困中小学生连续资助三年,本学年共需划拨助学金32000元。拨款明细见附件4。

5.华萌基金

“华萌基金”于2007年12月由我国著名企业家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先生和夫人魏雪女士发起并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2014年起,“华萌基金”夷陵中学“华萌班”公益项目将连续开办5届,每届招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初中应届毕业生50名,资助其完成整个高中阶段学业,直至毕业,资助金额总计7,600,000元。本学年,按照8000元/学年/人的资助标准,首届湖北“华萌班”50名学生共需划拨助学金400,000元。拨款明细见附件5。

6.东风希望助学金

2013年东风公益基金会向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资1000万元开展“希望工程东风润苗行动”,分4年定向对我省10所农村小学开展衣、食、住、学、行等方面科学系统的帮扶救助。其中,“东风希望助学金”项目专项资金采取按年度资助的方式,对5所东风希望小学的500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资助500元。按照《湖北希望工程东风润苗行动协议书》,本学年资助学生500名,共需划拨助学金25万元。拨款明细见附件6。

7.平安希望奖学金

平安希望奖学金项目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从2009年9月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奖励平安希望小学学生和毕业生中优秀的学生,资助其继续学业。该项目分为小学生(500元/人/学年)、初中生(1000元/人/学年)、高中生(2000元/人/学年)、大学生(5000元/人/学年)。2013-2014学年在湖北省内继续资助小初高学生196名(其中小学生175名,初中生14名,高中生7名),共需划拨助学金115500万元。拨款明细见附件7。

8.希望工程?五峰助学基金

“希望工程·五峰助学基金”由中国青基会于2010年设立,该基金来源于每年中国青基会接收到的社会各界的零星结对捐款,用于资助我省五峰县贫困中小学生完成学业。2014—2015学年“希望工程·五峰助学基金”共计 119700元,继续为五峰县254名中小学生提供为期1学年的资助,其中小初生242名(450元/人/学年),高中生12名(900元/人/学年)。拨款明细见附件8。

二、助学金发放工作流程

1.核准资助名单。本学期新增结对资助学生的结对卡一式三份已分别寄发相关县(市、区)、捐方和受助学生。相关县(市、区)要对新增受助学生的姓名、地址进行复核,将结对资助卡及时发到受助学生手中,同时本级要做好档案留存。要对历年资助、本学年符合继续资助的学生进行核查,及时向省青基会报告因转学、流失等情况不能继续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提出更换的学生名单报省青基会备案,并将相关核查情况于2014年11月10日前反馈给省青基会项目部。

2.公示资助对象。各地要指导项目实施学校在发放助学金之前做好资助对象公示工作,接受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监督。公示地点为学校公共场所,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组织助学金发放公益课。各地要指导项目实施学校组织助学金发放公益课(教案见附件10),现场发放助学金,学生本人(或家长)领款并签字确认。学校要安排专人向受助学生宣讲希望工程的公益理念以及捐方的爱心善举,并将开展公益课以及发放资助款的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青基会(hbxwgc@126.com)。

4.复信反馈。复信反馈是希望工程资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维系捐款人和受助对象情感的纽带,是实现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希望工程取信于捐方、提高社会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按照《湖北省希望工程资助管理规则》的要求,各地要督促和指导学生在收到助学金后的当月内,向捐方写一封感谢信,每学年期末再向捐方写一封成绩汇报信。(复信反馈联系方式一览表见附件11)

受资助的学生在领取助学金时需填写签名册(见附件9),县级团委审核无误后,报省青基会。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希望工程是中国乃至全球最具影响力、公信力的社会公益事业之一,是共青团服务人民群众的品牌工程和有效载体,也是彰显社会各界爱心善举的有效途径。实施好希望工程助学工作,管好用好每一笔捐款,是各级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助学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助学标准,规范发放流程。及时足额、准确无误地将希望工程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学生手中,是确保希望工程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各地要牢牢把握工作标准,严格遵守助学金发放程序。在核准并确认本学年资助对象的基础上,应于上级下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足额拨发到位,不得迟拨,更不允许挪用、克扣,一经发现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对省青基会下拨款后超过1个月仍未将助学金发放至受助学生手中的市、县级团委,将以严重违规论处,省青基会将向所在地党委、政府通报。

3.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管手段。各市州、县级团委书记是当地希望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实施负有直接责任。各市州、县级团委要通过采取实地检查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助学金发放和复信反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各类管理隐患。

省青基会综合部:027-87825503 联系人:韩莉

项目部:027-87367273 联系人:刘意 王祯

附表见所附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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