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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 助学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烟草专卖局(公司),各市州希望办(青基会)、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相关高等学校团委:

为服务全省决胜脱贫攻坚、疫后重振和防汛救灾工作大局,促进贫困青少年特别是因疫致困青少年健康成长,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与团省委、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省青基会连续2年成功实施“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公益助学行动”的基础上,再次向团省委、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省青基会捐赠1000万元,汇入“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继续在省内开展扶贫及抗疫公益助学活动。为切实做好该专项基金的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3000名建档立卡和因疫、因灾致困家庭子女,其中资助高中生2000名,大学新生400名,在校大学生600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因疫致困和受水灾影响严重的困难家庭学生。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各地团委、烟草专卖局(公司)、高校团委收到通知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官网、微博、微信、校园网、布告网等公告“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公益项目,会同扶贫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启动本地区、本校“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工作。

(二)助学申请。各地团委、高校团委根据名额分配方案,组织联系团干部、青年志愿者,联合省烟草专卖局驻村扶贫工作队代表,市、县烟草专卖局开展实地走访,推荐受助对象,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3、4)并加入希望工程学子QQ群。

申请条件如下:

1.高中生

(1)湖北省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因灾、因病致贫家庭子女,低保、单亲、孤儿、残疾、父母下岗等类型家庭子女,优先考虑9个深度贫困县及革命老区;

(2)品学兼优,成绩位于班级前茅;

(3)没有获得其他同类资助。

(4)2019年已获本项目资助、学习成绩优秀且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继续申请资助,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每县分配总额的10%。

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学年。

2.大学新生

(1)湖北省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因疫、因灾致贫家庭子女,低保、单亲、孤儿、残疾、父母下岗等类型家庭子女,优先考虑37个精准扶贫县、48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

(2)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本科高校录取的大学生(免费师范生、军校及国防生等免学费专业除外);

(3)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及“希望家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希望书屋”阅读辅导员等社会公益活动的贫困大学新生优先推荐;

(4)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影响申请)。

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3.在校大学生

(1)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优先资助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城市贫困学生的比例不应超过资助总人数的30%;

(4)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6)申请人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7)当年获得其他国家奖、助金及同类助学金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影响申请)。

(8)2019年已获本项目资助、学习成绩优秀且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继续申请资助,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分配总额的10%。

(9)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及“希望家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希望书屋”阅读辅导员等社会公益活动的贫困大学新生优先推荐;

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优先资助条件:

以上3类资助对象中,同等条件下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因疫致困返贫家庭青少年学生、受水灾严重影响的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作为优先资助对象。优先级依次为:1.参与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工作因公牺牲人员子女;2.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青少年学生;3.父母(监护人)因感染疫病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4.本人感染疫病、家庭成员感染疫病或疫情期间亡故的其他困难家庭青少年学生;5.其他因疫致困、受水灾严重影响的城乡低保家庭、农村建档立卡家庭青少年学生。

高中生、大学新生的申请截止日期到2020年9月5日,在校大学生的申请截止日期到2020年9月30日。

(三)推荐公示。高中生、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由各实施地团委会同教育、扶贫、当地烟草局及驻村工作队等有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在校大学生资助项目由实施高校团委会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经各单位初审后形成的推荐名单,在本地区、本校新闻媒体和公共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终审确认。各地团委、高校团委汇总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材料后,将纸质申请表(见附件2、3、4)、汇总表(见附件5)、公示截图一式两份提交省青基会,省青基会会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提交的待资助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经确认无异议后的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高中生、大学新生的资料递交时间截止日期到2020年9月10日,在校大学生的资料递交时间截止日期到2020年10月10日。

(五)资助发放。省青基会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通过集中发放仪式、银行直通车等形式发放助学金,完成签领手续。各地团委、高校团委接收资助款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款发放给学生,并向省青基会提供领款签名册或银行拨款回单复印件。

高中生、大学新生的资助发放将在2020年9月25日前完成,在校大学生的资助发放将在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相关资助信息将陆续在“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信服务号上发布。

(六)跟踪培养。各实施地团委、高校团委应积极配合省青基会、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通过举办互联网线上交流和线下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了解受助学子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状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引领和教育指导,组织受助学子座谈交流和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加强跟踪培养。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通力协作。“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是助力全省决胜脱贫攻坚、疫后重振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点项目,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提高专项扶贫项目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给予通力协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严格标准,积极宣传。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工作流程开展资助管理工作,严把资助对象审核关,让项目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贫困学子。要加大对资助项目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农村贫困学子感受党的温暖,通过助学“扶智”,帮助家庭脱贫,用知识改变命运。

3.加强跟踪,强化管理。要坚持“扶智+育人”的公益理念,加强跟踪管理,引导受助学子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推动实现从“受助——自助——助人”转变。要强化对受助学生的档案管理,确保资料清晰、有档可查。

 

湖北希望工程2020年知音同行学子QQ群:523422781

团省委青基会联系人:贾佳、肖锋

联系电话:027-87233550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五号,邮编:430071。

 

附件:1.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名额分配表

          2.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高中生)

          3.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大一新生)

          4.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申请表(在校大学生)

          5.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名单、账户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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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