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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光:政府应给予民间组织更多信任

搜狐公司年度品牌活动“2009新视角高峰论坛”于2009年1月8日在北京隆重召开。搜狐公司作为国内最领先新媒体,经历了2008奥运赞助商的特殊成长之旅,正在走向成熟。本次论坛我们邀请到众多国内一线经济学家、企业家、社会学家和媒体精英,共同探讨中国改革开放的未来。下面是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永光的专访实录。  

  主持人:非常欢迎徐秘书长来到我们新视角高峰论坛,08年冻灾、地震,NGO都采取了很多措施,请您介绍下?

  徐永光:NGO第一时间作出反映,而且发表了联合声明,NGO这么大规模的活动这在中国是第一次,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主持人:在抗震灾害过程中您觉得作用有多大?

  徐永光:抗震救灾过程中民间组织、志愿者的作用是绝对不可以缺少的,当时有一个组织工作人员回来说,民间救援组织是要起到政府救助的补充。领导也说了志愿者和民间组织的作用非常大,如果没有志愿者和民间组织这次紧急救援是拿不下来的,他用的词是“拿不下来”,说明民间组织的作用多大。另外灾后重建,这不光是硬件的建设,更重要的是心灵、心理的建设,社区的建设、文化的建设,在这个过程中灾民的需求是千差万别的,政府的公共服务一般都是人人有份、一刀切,对于满足差异性的需求对于政府来说比较有困难。比如说灾后重建给倒塌房屋的人补贴,不管你是穷人、富人,完全一样,没有区别,但是民间组织恰恰可以根据灾民差异性的需求给他们提供灾民所需要的服务,这样就恰恰成了政府在灾后重建中的一种重要的补充。

  主持人:您也把2008年比作公民社会的元年,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徐永光:我的角度是这样的,公民社会它和公民社会组织是相联系的,一个方面是公民社会组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冲在前面。还有一个,我们改革开放走了30年,中国的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到社会体制改革,这次灾后重建为公民、企业,民间组织发挥得作用,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就是说有人可以拿出钱来了,另外这些年公民的意识得到了巩固,公民对社会事物、对公共事物的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这次应该说表达的比较充分。因为公民意识保证自己对自己权利的意识,也是对社会、对他人的一种责任意识,构成了包括公平、正义、民主、法制等方面。

  所以在这次“512汶川大地震”过程中可以说起到了一种激发的作用,我还有一种说法叫“公民意识的觉醒”。当然算不算元年大家的看法不一样,我认为至少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而且我还可以加强一下我的这个观点,在08年年底12月5号召开中华慈善大会的时候,锦涛同志到人民大会堂接见了慈善大会的代表,而且对民间组织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给予了一定的肯定。

  主持人:您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怎样的?目前达到的程度与您想象当中的还有差距吗?

  徐永光:这不是一点点的差距,而且差距是非常大的,之前只有一个政府,经济改革走了30年,之前连企业都是政府办的,而公民社会的发展、民间组织的发展是属于社会领域的,而在社会领域方面实际上政府还是在管着太多的事情,也就是说有些事情可以由社会来做,而现在还仍然由政府自己做。社会公民的发展除了公民意识不断的培育以外,就是要让公民社会组织大大的发展,公民社会组织有时候实际上是和公民社会划是等号的,这样社会组织就会成为一个自我管理、自助帮助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一直非常重要的力量。

  主持人:您觉得在现行的条件下应该如何推动它?

  徐永光:我感觉一个是从政府方面应该给民间组织更多的信任,实际上我做了20年,我觉得除了我和我接触到的这些民间组织的领导们,大家都是一心一意的为社会做事,为社会的和谐付出自己的努力。而使政府信任的一个方法,就是让民间机构得到注册登记。对于民间组织来讲呢,也应该寻求跟政府合作的路径。实际上民间组织的理想和政府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是可以找到共同点的,如果你能够学会和政府沟通、和政府合作,一定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在政府的支持下,合法性问题、登记注册问题能解决、资源也能解决,因为你有了合法性就能社会的资源,这样就能够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