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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23日开始受理

7月23日,湖北省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全面启动,受理时间为7月23日至9月6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范围为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贷款额度分别为本专科学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含博士生)每年12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20年。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按照“应贷尽贷、精准资助”的原则,不预设贷款规模和贷款人数上限,确保满足省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子的贷款需求。

贷款办理方面,为进一步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减证便民”要求,可由学生个人书面承诺代替相关部门盖章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其中,借款学生申贷包含高中应届毕业生通过预申请学生首贷、高中应届毕业生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首贷,高校在校生首贷、高校在校生续贷四种情况。高中应届毕业生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和高校续贷的在校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高中应届毕业生未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和高校首贷在校生可在学生在线系统导出《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表》,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资格认定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同时,今年将在全省113个县市区开展无纸化办贷款,学生可直接通过IT系统签订电子合同。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只需要“承诺一次、填一张表、跑一趟路”。

相关情况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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