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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加多宝·学子情’爱心助学行动”资助工作的通知

中青基〔2015〕168号

关于开展2015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

——‘加多宝·学子情’爱心助学行动”

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了帮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实现上大学的梦想,2015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联合加多宝集团继续推出“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加多宝·学子情’爱心助学行动”(以下简称“加多宝·学子情”)大学生资助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2015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军校、师范、委培等免费生除外)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大学新生。

        2、2015年加多宝·学子情项目将加大对革命老区、希望工程实施重点县贫困学子的支持,各省应保证分配至革命老区的资助名额达到总资助名额的50%以上,对希望工程实施重点县的倾斜力度由各省青基会自主安排。

二、资助总额及标准

      “加多宝·学子情”项目资助总额为1000万元,资助学生总数为20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每名受助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主要用于其入学前的交通及入学初期的学习生活费用。

三、资助条件及优先照顾次序

        1、父母均为农民或者城镇低保户,并附以村委会或居委会、民政局出具的贫困情况证明;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4、高三学年总成绩排年级前列;

        5、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6、提交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优先照顾次序:⒈孤儿优先;⒉单亲家庭的子女优先;⒊家庭成员伤残、长期患病的学生优先;⒋学生本人伤残者优先;⒌因灾造成房屋损毁、家庭经济损失重大的学生优先。

四、选拔资助程序

      (一)通过省级青基会落实审核的名额

        1、由省级青基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将资助名额集中分配到县级希望工程管理机构(团县委),由县级希望工程管理机构(团县委)将资助名额、条件及申请受理时限等在县域范围内公布,同时开通咨询热线,接受学生和社会的咨询。

        2、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向县级希望工程管理机构(团县委)自愿申请,填写《2015加多宝·学子情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办理个人银行卡(开户行由各省根据各自主账户确定)。

        3、县级希望工程管理机构(团县委)按照资助条件和优先次序用比选的方式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遴选出本县拟受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青基会审核。

        4、省级青基会审核合格后,确定本省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并于2015年8月20日前通过中国青基会公益管理平台(http://sys.cydf.org.cn/)上报中国青基会,同时将《加多宝·学子情受助生汇总表》(见附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中国青基会。

      (二)通过媒体落实,由省级青基会审核的名额

        1、涉及的省份有: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

        2、由省级青基会同媒体进行积极沟通,媒体根据资助条件,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开通报名热线,落实资助名额,所有申请必须符合项目和青基会的条件要求。

        3、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2015加多宝·学子情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或《2015加多宝·学子情助学金申请表(媒体)》(见附件3),并办理本人个人银行卡(开户行由各省根据各自主账户确定)。

        4、媒体落实和筛选的受助生审核权归省级青基会。媒体所涉及名额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将受助生的资料报省级青基会审核,如媒体上报材料不符合项目要求或逾期未上报,青基会可对名单进行调整和自行补齐媒体所缺失的名额。

        5、省级青基会审核合格后,于2015年8月20日前通过中国青基会公益管理平台(http://sys.cydf.org.cn/)上报中国青基会,同时将《加多宝·学子情受助生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中国青基会。

      (三)通过媒体落实,由中国青基会审核的名额

        1、涉及的媒体有:河北-城市电台联盟、河南-城市电台联盟、新华社、中国青年报、《时尚》杂志、腾讯、新浪、环球网、400电话等。

        2、媒体根据资助条件,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开通报名热线,落实资助名额,并对受助学生的真实性负责任。

        3、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个人银行卡,填写《2015加多宝·学子情助学金申请表(媒体)》(见附件3)和《加多宝·学子情受助生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分别报送中国青基会、加多宝集团(北京世纪隆文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核。

五、资助款发放

       为保证受助生在开学前收到资助款,务必在2015年9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资助款发放工作。此次资助款的发放采取两种方式划拨,省级青基会有名额的助学款,由中国青基会统一划拨至省级青基会账户,由省级青基会按照受助生提供的本人有效银行卡号一次性划入学生个人银行卡中,并同时将收据及划款明细加盖财务章及银行结算章上报中国青基会。省级青基会无名额的,由中国青基会按照受助生提供的本人有效银行卡号(必须为中国农业银行),直接将资助款一次性划入学生个人银行卡中。

 

联系人: 赵梦荃

联系电话:027-87367273

 

附件:2015年加多宝·学子情助学金申请表

2015年加多宝?学子情助学金申请表.docx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