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2020年12月29日第三届第十八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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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经2020年12月29日第三届第十八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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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自理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为准。